4月14日,雷沃重工与天津市88家农机合作社共同签署了企社共建合作协议。
所谓“企社共建”,就是企业与农机专业合作社本着“平等自愿、互惠互利、共同发展”的原则,各自发挥其优势,建立发展联盟,双方签订《雷沃重工农机合作社企社共建合作意向书》,通过优势互补、分工协作来实现农机合作社、雷沃重工的共同发展。通过这种模式,可以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规范化、经营品牌化、生产标准化、成员知识化、产品安全化,实现优势资源互补,实现互利共赢。
为此,雷沃重工出台了具体详实的扶持发展措施,并分别在山东、江苏、安徽、天津、河南等多个省市与2000多家农机合作社签订企社共建协议,向共建单位推荐先进适用、安全可靠、节能环保的机具,实现新产品推广5982台套,有力的提高了当地的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农机合作社的快速发展。
据悉,自2013年雷沃重工与天津地区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企社共建活动以来,已与60余家合作社签订了企社共建协议,三年来向合作社提供机具1000余台套,价值1.2亿元,雷沃重工提供政策支持达202.8万元。
2016年雷沃重工与天津地区有合作意向的88家专业农机合作社签订合作协议,合作范围进一步拓宽。